东印度公司的性质和职责
性质是殖民机构,职责为所在国代行所在国之主权,拥有主权、贸易、统治、货币、军事职责。
东印度公司,就是一个主要生意都在东印度的公司,当时世界上分两个印度,东印度为现在的印度,西印度为加勒比海国家。
组建东印度公司的国家有荷兰、英国、法国、丹麦、瑞典等,主要代国家行使殖民权利。
历史上最牛的“东印度公司”,是如何做生意的
英国有1600年的东印度公司,后来1698年又成立了“英格兰东印度公司并与前者竞争”,后来的1702年国会批准两公司合并。
除了印度出产的鸦片,东印度公司向中国出口的主要商品,还有印度种植的棉花。中国的棉纺织业很发达,对原料的需求旺盛。所以,棉花虽然没有鸦片贸易那么知名,却是东印度公司最早向中国出口的大宗商品,也是前后经历最久的对华贸易出口商品——早在十八世纪初,在没向中国出口鸦片之前,东印度公司已经向中国出口棉花。
在1848~1851年前后,东印度公司还从中国福建陆续引种2万余株茶树苗,在印度东部的西孟加拉邦、比哈尔等地培育成功,随后又在印度和斯里兰卡等地经营茶叶种植园,大幅减少对进口中国茶叶的依赖。今天印度大吉岭等著名红茶产区,是东印度公司的打下的基础。
东印度公司的历史
不列颠东印度公司(British EastIndiaCompany,简称:BEIC,别称:英国东印度公司)是一个商业贸易企业,于1600年12月31日由英皇伊丽莎白一世授予该公司皇家特许状,给予它在印度贸易的特权而组建。
《东印度公司》巨额商业资本之兴衰21:00
该公司于1874年1月1日解散。
东印度公司来龙去脉:
1600年,英国殖民者在印度建立了东印度公司,这是英国便略印度的主要工具。英国国王授予东印度公司以垄断贸易、拥有武装、宣战媾和、设立法庭审判本国职员和属地居民等特权。起初,东印度公司在印度沿海地区建立许多商站和代理店,主要用金银收购印度香料、棉织品、丝织品、蓝靛、黄麻等,然后运到欧洲高价出售,从中牟取暴利。后来,公司日益凭借暴力,靠不等价贸易和海盜掠夺来聚敛财富。从17世纪30年代末起,东印度公司先后侵占马德拉斯、孟买和加尔各答,成立三个管区,各设省督管辖,作为进一步侵略印度的据点。1756-1763年在战争中,东印度公司从一个垄断贸易机构变成一个拥有强大军事力量和广大版图的殖民统治机构。从此,整个印度沦为英国的殖民地。
1600年,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一世颁发了皇家特许状,授予东印度公司在印度洋地区进行贸易的特权。该公司最初的目标是获取香料、丝绸和其他贵重商品,并将其运回英国进行销售。
17世纪,东印度公司开始在印度建立贸易站和工厂,并逐渐扩大了在该地区的商业活动。该公司还与当地政府建立了联系,并开始参与当地政治事务。
18世纪,东印度公司逐渐成为印度的实际主宰者。该公司控制了印度的经济和政治生活,并通过与当地政府合作来维护其利益。
19世纪初,东印度公司开始面临来自英国政府和其他竞争对手的压力。1813年,英国政府通过了一项法案,允许其他公司参与印度贸易,并逐渐削弱了东印度公司的垄断地位。
1858年,东印度公司的行政权力被英国政府收回,该公司正式解散。然而,该公司在印度的商业和政治影响力仍然持续到20世纪初。